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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益民供应链有限公司
益民菜市胜天人居店(农贸市场)配套商业
招租方案
根据《成都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招商管理办法》(成办发〔2020)109号),按照成都益民供应链有限公司《成都益民供应链有限公司资产招商管理办法》,为规范国有资产出租行为,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保证资产出租工作透明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保值和增值,成都益民供应链有限公司将通过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网络竞价的方式开展益民菜市清和店(农贸市场)配套商业公开招租工作。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益民菜市胜天人居店(农贸市场)配套商业出租。
(二)权属方
成都益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出租方
成都益民供应链有限公司
(四)地址
成都市成华区赖家坡三路胜天人居东北侧约40米
二、招租方案
(一)招租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招租业态
社区商业配套(禁止违规餐饮、印刷业、化工经营、制造业、喷绘、喷漆、屠宰、制革、饲料加工、食品发酵等产生恶臭、有毒有害气体等经营项目及易产生噪声扰民的业态)。
(三)价格拟定依据
参照成都益民供应链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取得的四川德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成都益民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出租涉及的万裕店、粮丰店、家园店、万年店、东寺店、中铁西城店、万家湾店、保利创智店、首创天禧店、清和店、西区店、金泉店、何家堰店、凯天店、万科翡翠店、保利锦湖林语店租赁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川德正评报字【2021】0804号)。
(四)承租标的物
通过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挂牌招租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按期收取租金。
1. 出租范围、建筑面积、起始单价、租赁期限、递增率、装修期、付款方式、竞租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及物管费为:
项目 名称 | 项目 地址 | 楼层 | 建筑面积 (m2) | 起始单价(元/㎡/月) | 租赁期限 | 租金递增率 | 装修优惠期 | 租赁保证金 | 拍幅 竞增 | 竞租保证金 (元) |
益民菜市胜天人居店1号外铺 | 成华区赖家坡三路胜天人居东北侧约40米 | 1层 | 32.4 | 65 | 12个月 | 无 | 1个月 | 3个月租金 | 1元/㎡/月或其整数倍 | 10000 |
益民菜市胜天人居店2号外铺 | 成华区赖家坡三路胜天人居东北侧约40米 | 1层 | 32.4 | 65 | 12个月 | 无 | 1个月 | 3个月租金 | 1元/㎡/月或其整数倍 | 10000 |
益民菜市胜天人居店3号外铺 | 成华区赖家坡三路胜天人居东北侧约40米 | 1层 | 32.4 | 65 | 12个月 | 无 | 1个月 | 3个月租金 | 1元/㎡/月或其整数倍 | 10000 |
益民菜市胜天人居店4号外铺 | 成华区赖家坡三路胜天人居东北侧约40米 | 1层 | 32.4 | 65 | 12个月 | 无 | 1个月 | 3个月租金 | 1元/㎡/月或其整数倍 | 10000 |
益民菜市胜天人居店5号外铺 | 成华区赖家坡三路胜天人居东北侧约40米 | 1层 | 32.4 | 65 | 12个月 | 无 | 1个月 | 3个月租金 | 1元/㎡/月或其整数倍 | 10000 |
益民菜市胜天人居店6号外铺 | 成华区赖家坡三路胜天人居东北侧约40米 | 1层 | 32.4 | 65 | 12个月 | 无 | 1个月 | 3个月租金 | 1元/㎡/月或其整数倍 | 10000 |
益民菜市胜天人居店7号外铺 | 成华区赖家坡三路胜天人居东北侧约40米 | 1层 | 38.4 | 65 | 12个月 | 无 | 1个月 | 3个月租金 | 1元/㎡/月或其整数倍 | 10000 |
益民菜市胜天人居店8号外铺 | 成华区赖家坡三路胜天人居东北侧约40米 | 1层 | 38.4 | 65 | 12个月 | 无 | 1个月 | 3个月租金 | 1元/㎡/月或其整数倍 | 10000 |
2.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4元/月/㎡。
3.经公开征集,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的意向承租方时,采取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承租方。网络竞价的交易实施办法按照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的《资产资源类项目网络竞价交易实施办法》执行。意向承租方可多次报价,以最高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为最终承租方。
4.经一次公开征集只产生一家意向承租方时,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的,即可视为成功竞得。
5.招租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6.比选时间:公示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
7.合同签订方式:成交确认后,竞得人应在收到《网络竞价结果通知书》后,在通知书指定时间内向与成都益民供应链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8.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按季度以对公转账方式向成都益民供应链有限公司缴纳租金,不得以实物抵扣等其他方式进行缴纳,具体支付:承租方自竞价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成都益民供应链有限公司全额缴纳第一轮缴费期租金;承租方应于下一个缴费期前15天全额缴纳下一期租金,以此类推。
9.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承租方应在自竞价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成都益民供应链有限公司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为标的物三个月租金。租赁合同到期终止后1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无违约情形下并结清水、电、气等相关费用后,成都益民供应链有限公司全额无息转账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10.竞租人资格条件:竞租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涉外竞租。
三、竞租保证金退还方式
竞租保证金由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收取,若竞租保证金需退还,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应在收到出租人出具的相关准予退还的函件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不计利息)。未竞得人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原路径退还(不计利息)。
四、特别说明
(一)意向承租方竞租成功后,招租结果公示期届满且无异议后,承租方在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竞得人拒绝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或存在任何虚假情况,则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该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及下一次竞价的资格。
(二)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当自行核实承租房屋后的使用用途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及能否通过政府部门审查。意向承租方报名后,视为其以对房屋用途充分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查阅由出租人提供的标的物资料文件及实物),并对竞租行为负责,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所获取的标的物信息不全面、误解等而产生的相应后果,不会因此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履行。
(三)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该承租房屋的相关证照办理程序,自行负责承租房屋的证照办理,出租人向意向承租方提供办理证照的资料文件。
(四)该处资产在租赁期内如遇到特殊政策规定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合同终止,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承租方承诺书
一、承租方承诺,在承租标的物后按照使用要求充分、合理利用标的物,不改变标的物的现在建筑主体结构。
二、承租方承诺,租赁用途仅限用于社区商业配套体(禁止违规餐饮、印刷业、化工经营、制造业、喷绘、喷漆、
屠宰、制革、饲料加工、食品发酵等产生恶臭、有毒有害气体等经营项目及易产生噪声扰民的业态)。
三、承租方承诺,在承租标的物期间不得擅自将标的物转租给其他第三方。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借、转让或调换使用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不退还承租方所交的租金及其它相关费用。
四、承租方承诺,不得将承租标的物用作任何形式的抵押。
五、承租方承诺,按季度以对公转账方式向成都益民供应链有限公司缴纳租金,不得以实物抵扣等其他方式进行缴纳。
六、承租方承诺,租期满后,除出租方要求拆除外,承租方装修的非移动部分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运走,出租方不再就该部分向承租方支付残值费用。
七、承租方承诺,本次出租资产承租方已在参与竞租前实地踏勘了出租房屋现场及租赁所涉的全部附属设施、设备,对于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的现状均予以确认。承租方承诺以现状承租房屋,在竞价后按照规定与成都益民供应链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不以任何理由拒绝签订及履行合同。
八、承租方承诺,自竞价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须向成都益民供应链有限公司缴纳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若承租方未按时缴纳上述费用,将不予签订合同且不退还竞租保证金,该竞价结果无效,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承诺人(盖章/签字):
年 月 日